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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玉萍串謀詐騙銀行信狀案法官押后至28日宣判

2006年04月26日 16:48

  中新網(wǎng)4月26日電 上海地產(chǎn)前總經(jīng)理毛玉萍串謀詐騙銀行信狀案件,香港區(qū)域法院聽取代表毛玉萍資深大律師求情之后,法官押后至本周五(28日)下午宣判。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正在服刑的毛玉萍,由囚車押往至區(qū)域法院,代表毛玉萍的資深大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表示,教育水平不高的毛玉萍,只是負責簽署公司文件,日常事務都交由下屬處理。

  辯方律師又指出,毛玉萍犯案完全是因為一名姓周的老朋友好賭,欠下1500萬元債項,毛玉萍在壓力之下詐騙信用狀,目的是供該名姓周的老朋友賭博及還債,事實上五間銀行及股東亦沒有損失。

  控罪指毛玉萍,在2001年6月至03年3月期間,串同南海企業(yè)有限公司,提供虛假塑料原料交易文件,以取得5間銀行發(fā)出12張銀行信狀,總值4900萬元。

  現(xiàn)年43歲的毛玉萍,原被控23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及總額為8900萬港元,毛玉萍在星期一(24日)已承認12項詐騙罪,余下的11項同類控罪則獲控方記錄在案,不予起訴。但她在今年1月因為另一宗造市案,被判入獄3年半,現(xiàn)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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