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儀電氣(600290)5月5日公告,公司于2009年11月6日與太原誠達集團繁峙縣云霧峪風電有限公司簽訂《山西省繁峙縣云霧峪風電場(49.5MW)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設計、采購、調試、服務合同》,現雙方協商,刪除原合同中的“吊裝”服務事宜,合同金額由原來的25,245萬元變更為24,000萬元。
根據公司當時公告,合同主要標的為33臺(套)HW82/1500kW風力發(fā)電機組,合同總價為人民幣25,245萬元。
華儀電氣表示,經雙方友好協商,公司與太原誠達集團繁峙縣云霧峪風電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簽訂《山西省繁峙縣云霧峪風電場(49.5MW)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主要內容如下:刪除原合同第2款“工程/工作范圍”中第一項的“吊裝”服務事宜;鑒于刪除原合同中的“吊裝”服務事宜,合同金額由原來的25,245萬元變更為24,000萬元。(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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