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發(fā)布公告 舉報涉奧大案最高獎50萬
2008年07月12日 09:03 來源:新京報 發(fā)表評論
奧運會期間,凡就暴力恐怖事件、境內(nèi)外非法組織和法輪功等破壞案(事)件、造成涉奧人員及外籍人員傷亡的案(事)件、群死群傷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向公安機關(guān)提供線索的市民,將有可能獲得最高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同時,要求采用實名方式進行舉報。
首都社會治安綜治辦、市公安局昨天發(fā)布《關(guān)于對奧運安保期間舉報重大案(事)件線索給予獎勵的公告》。公告指出,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31日,群眾舉報有價值重大案(事)件線索的,市公安局將根據(jù)其作用大小,按照奧運安保舉報線索獎勵標準,給予1萬元至5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編輯: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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