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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子離家出走與人同居 構成重婚被判拘役
2007年06月11日 23:45 來源:人民法院報

  6月8日,已經結婚生子的張愛芳和她現在的“丈夫”王起因犯重婚罪被河南省蘭考縣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拘役四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愛芳于1995年與爪營鄉(xiāng)村民李保安經人介紹結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05年初,李保安外出打工。同年8月,張愛芳因與婆婆不和回了娘家。后張愛芳與四明一村的王起相識,便萌生了和他一起生活的想法。王起雖然知道張愛芳已結婚,但還是以夫妻名義和她生活在一起。2006年7月,兩人生育一女。張愛芳的行為引起丈夫和婆婆的憤怒,他們訴之法院要求追究張愛芳、王起的刑事責任。

  法院認為,張愛芳在其合法婚姻存續(xù)期間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王起明知張愛芳有配偶而與之生活,并生育一女,其行為均已構成重婚罪。法院遂作如上判決。(鄭宏輝)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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