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體育·奧運|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
汽 車|房 產|電 訊 稿|視 頻| 圖 片| 社 區(qū)|圖 片 網|華文教育|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槍殺同僚劫取押運款 莆田殺人搶劫犯被執(zhí)行死刑
2007年08月13日 22:1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福州八月十三日電 (孫韜)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確認,今日,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持槍殺人搶劫犯鄭洪斌執(zhí)行死刑。

  據(jù)悉,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莆田金融押運人員鄭洪斌與兩名調款員及押鈔員吳某乘坐運鈔車到秀嶼區(qū)某銀行各網點收款。下午五時許,在押鈔車行駛至荔園路城廂路段時,鄭洪斌用防暴槍打死駕駛員林某和押鈔員吳某,并劫取現(xiàn)金共計二十三萬六千二百五十元人民幣。隨即逃往泉州市。

  次日五時許,鄭洪斌在泉州石獅市一家拉面館睡覺時被公安機關人員當場抓獲,作案工具及贓款被當場收繳。

  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定,被告人鄭洪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押運款項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搶劫數(shù)額巨大,并致二人死亡,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核準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完)


 
編輯:聞育旻】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