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因家庭瑣事經(jīng)常受到親生母親的打罵,一氣之下,少女喝下了劇毒農(nóng)藥。母親不僅沒有積極救治自己的女兒,而且阻止家人找醫(yī)生醫(yī)治。最終,花季少女走上了黃泉路。最終,趙某被法院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董某今年13歲,在家中排行老四,她有三個姐姐,一個弟弟。董某一直以來都不太受母親趙某喜愛,經(jīng)常因為一些家庭瑣事母親對其大打出手。2006年9月的一天,董某再次遭到母親的毆打,滿懷委屈的董某從廁所里拿出了一瓶甲胺磷農(nóng)藥……,董某服毒后就在身邊的母親趙某卻冷眼旁觀,直至女兒口吐白沫,最后死亡。
近日,永年縣人民檢察院對趙某提起了公訴。經(jīng)法院審理認定,趙某對女兒董某服毒后有能力救治而不救治,屬不作為犯罪;同時趙某阻止家人救治董某,采取放任態(tài)度是間接故意,事后又加以掩蓋,推脫罪責,趙某的行為完全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記者 趙懷社 李彥強 陳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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