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南省郴州市前紀委書記曾錦春案由長沙市中院開庭審理,40多家媒體聚集長沙,但中國媒體中只有新華社獲準進入庭審現(xiàn)場。
現(xiàn)場太小沒有座位給媒體
曾錦春于2006年9月19日下午被湖南省紀委實施控制,當日,郴州民眾萬人空巷上街燃放煙花以示慶祝,被媒體報道后成為全國關注焦點。起訴書顯示,曾錦春任職郴州市紀委書記11年期間,涉嫌受賄金額總計3152.25萬元,另有960.75萬元財產(chǎn)來歷不明。被檢方指控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chǎn)來歷不明罪。
在“郴州眾貪”中,以曾錦春涉案金額最大,遠超市委書記李大倫,因此也被稱為“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檢方指控,曾錦春除了插手工程和非法拘禁,還“獨創(chuàng)”出利用職權進行“雙規(guī)”和“掛牌保護”的斂財術。被郴州官員和民眾控稱“郴州的毒瘤”。
據(jù)悉,目前有40多家媒體聚集長沙,并一直試圖通過相關程序獲準進入庭審現(xiàn)場,但最終只有新華社湖南分社記者獲準進入,消息甫出,當即有網(wǎng)民提出了質(zhì)疑。
長沙中院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庭審現(xiàn)場較小,有很多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省市兩級紀委干部參與庭審,沒有座位可以給媒體。而且,新華社是國內(nèi)最有影響的媒體,所以交由他們統(tǒng)一發(fā)布庭審信息,其他媒體接收通稿即可。
被媒體稱為“郴州舉報民間聯(lián)盟”的黃元勛、李民主和彭北京等近百“受害者”相繼趕到長沙,希望能參加庭審,但也無一獲許。李民主說,“我們很高興看到曾錦春的橫行霸道到了盡頭,看看他在法律面前會不會低頭認罪。”
貪官所收字畫多為贗品?
在與去年湖南省紀委副書記張衛(wèi)平對曾錦春案的表述對比時,許多媒體發(fā)現(xiàn),此次公訴中,曾錦春被指控涉嫌受賄3152.25萬元,960.75萬元財產(chǎn)來歷不明,約4000萬元計為紅包禮金、投資收益未寫入起訴書。
一名知情官員對記者透露,曾錦春巨額財產(chǎn)來歷不明嚴重縮水的原因之一是:起初,曾的許多文物和字畫也被折價計入,但后經(jīng)鑒定,這些字畫古玩大多數(shù)為贗品?晒﹨⒖嫉囊粭l信息是,前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被抓后,辦案人員從他家中搜繳了許多字畫,除了幾幅黃永玉字畫為真品,其他大多為贗品。但這個說法沒有得到證實。
還曾檢舉副廳級干部
曾錦春的辯護律師邱興隆在其網(wǎng)站發(fā)帖稱:由于曾錦春的檢舉揭發(fā),原郴州市工商局局長鄧毅巨額受賄案被查處,而且,由此導致郴州市工商局多人受賄案發(fā),就此,曾錦春應該構成立功甚至重大立功。
邱興隆律師還稱:在本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曾錦春曾通過辯護律師向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遞交了另一檢舉材料。檢舉的對象為副廳級干部,檢舉線索所涉的受賄金額多達1000余萬元,檢舉線索所涉人員與情節(jié)明確而具體。該檢舉材料所涉事實是否成立,關系到曾錦春是否構成另一起立功乃至重大立功,因而應該受到控方重視。
據(jù)記者了解,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尚未就此檢舉線索的查實情況形成結論。(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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