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杭州9月23日電(見習記者袁爽 通訊員章官翔 胡捷)利用網(wǎng)絡搭識嫖客并進行賣淫,再利用針孔錄像機拍攝的嫖娼過程作為證據(jù),以“破處”、“懷孕”等借口打電話給嫖客進行勒索。近日,一個組織、脅迫未成年人賣淫,勒索嫖客的犯罪團伙被杭州西湖警方成功搗毀。
據(jù)了解,9月22日上午,杭州西湖公安分局西溪派出所刑偵組辦公室來了幾名報案人員,其中一位自稱李某的男子說自己未成年的女兒被陳某強奸,并有錄象做為證據(jù)。而陳某卻支支吾吾的聲稱對方在編造謊言,他們的目的是想敲詐勒索。
強奸時被害人還有時間拍攝,而且拍攝的畫面非常難辨認強奸事實,事情有些蹊蹺。辦案民警立即對陳某進行審查。陳某無奈只好道出事情的原委。原來,陳某在網(wǎng)上搭識了一名少女,也就是李某的女兒,雙方“情投意合”,很快達成了實施賣淫嫖娼的共識,并談好了價錢,約在了某賓館開房間。當陳某如約來到賓館時,正在房間等候的李某等人,指著陳某說:“你強奸了我女兒,而且有錄像為證,現(xiàn)在我女兒懷孕了,賠錢吧,否則就報案。”據(jù)陳某交代,他曾經(jīng)和這名少女發(fā)生過嫖娼關系,但他不知道其是未成年人。最后,雙方互爭執(zhí)不下,就來到派出所報案。
隨著辦案民警層層深入的調(diào)查后得知,原來自稱李某的父親,其實是這起實施賣淫后進行敲詐勒索的策劃人,而所謂的女兒,原名姓鐘,15歲,湖南平陽人。李某也不姓李,原名叫蘇某,也是湖南平陽人。今年8月,蘇某答應能給鐘某在杭州找工作,在誘騙她來杭州后將鐘某強奸,并威脅鐘某,如果敢逃跑就將她的丑事在老家進行散播。鐘某無奈只好淪為了蘇某牟取金錢的工具。
據(jù)悉,蘇某與李某從2007年4月起,先后用上述方式,將許某等5名少女控制,逼著她們冒充處女,以3千元至1萬的嫖資上網(wǎng)聊天和發(fā)短信招攬嫖客,然后再用針孔錄像機拍攝的嫖娼過程作為證據(jù),以“破處”、“懷孕”等對嫖客進行勒索。目前,犯罪嫌疑人蘇某、李某和賣淫女許某已被西湖警方刑事拘留。該案還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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