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月17日)下午,中原警方接到報警,稱有人撿到一封求助信,上面寫有人被綁架。為此,警方出動多組警力,經過3個多小時努力,卻發(fā)現原來這起綁架案竟是一名9歲男孩“導演”的惡作劇。
當天下午2時30分,中原區(qū)汝河路辦事處巡防隊員陳佩華和同事一起來到閆垌小區(qū)巡邏,突然居民郭某攔住他們,交給他們一張字條,稱字條是自己6歲的女兒從9號樓前撿到的,內容顯示有人被綁架了。打開字條一看,陳佩華和同事不禁大吃一驚,上面寫的是:“我被綁架了,共3人,一人看著我,一人看著門,一人看樓洞,我在11號樓5樓WC,真的,請救救我!”陳佩華和同事慌忙報警,接到報警的汝河路派出所迅速出動數名民警,將閆垌小區(qū)的大門控制,并向中原公安分局申請援助。20分鐘后,接到求助的中原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長親自帶領20多名刑警出現在小區(qū)內,一場“解救人質”的行動展開了。
在“解救現場”,民警再次發(fā)現了一張寫有“我被綁架了,請幫助我”字樣的求救字條,但是沒有寫明地址和求救人名字。民警經過認真閱讀求救信內容,發(fā)現求救者所寫的11號樓在閆垌小區(qū)根本找不到!皩幙尚牌溆校豢尚牌錈o,在小區(qū)內全面搜查。”負責指揮的中原公安分局副局長命令民警,挨戶敲門,逐家詢問,希望盡快找到“報案人”。
從下午2時50分許開始,幾十名民警一絲不茍地布控、敲門,并和小區(qū)的居民進行聯(lián)系,最終只有兩戶人家沒有聯(lián)系上,于是叫來開鎖公司人員,將這兩戶人家的大門打開,結果還是沒有找到“報案人”和“被綁架的人質”。到了6時許,負責指揮的中原公安分局副局長在思考案情時,突然在草叢里看到一張紙條,他趕忙拿起來一看,發(fā)現上面畫有三個孩子,署名是“欣欣制作”,讓該副局長驚喜的是,他把該紙條和前面發(fā)現的兩張字條放到一起比對,發(fā)現竟是同一張大紙撕開的。民警迅速和小區(qū)保衛(wèi)部門一起查找,最終證實欣欣(化名)是該小區(qū)一名9歲男孩,于是讓其家長把其帶來。
面對民警詢問,欣欣說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在和其他的小孩玩耍時,萌生了惡作劇的念頭,就以同學的名義寫下了幾張字條,謊稱同學被綁架了,然后把字條從樓上扔下,沒想到竟驚動了警察。民警對欣欣的做法進行了嚴厲批評,一起“綁架案”就這樣“告破”了。(王勇)
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淇℃伅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鏈綉绔欐墍鍒婅澆淇℃伅錛屼笉浠h〃涓柊紺懼拰涓柊緗戣鐐廣?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訛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fo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