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5日電 (記者 閆文陸) 新疆公安廳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室9月25日說,截至目前,新疆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在嚴厲整治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統(tǒng)一行動工作中,共查處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949起,其中查處醉酒駕車交通違法行為232起,行政拘留212人次,因酒后駕駛昭示被追究刑事責任1人。
據介紹,8月15日開始,新疆公安交警部門開展嚴厲整治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加大路面巡查控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各地在轄區(qū)主要路口、路段,飯店、娛樂場所周邊道路等酒后駕駛易發(fā)路段為重點,最大限度部署警力,采取定點檢查與巡邏相結合、區(qū)域聯勤與集中行動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路面管控。工作中堅決落實“四個一律”,即: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同時,建立與公安巡警、醫(yī)療部門聯動機制。開展整治時,派出所、巡警等部門均派出警力與交警配合,醫(yī)療部門隨警行動,隨時做好采血準備,對于呼氣測試有異議或達到醉酒標準的,由醫(yī)療部門當場對當事人進行采血,立即進行血液酒精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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