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重慶12月22日電(銀雪 楊君相)離婚后不堪前夫糾纏,重慶一女子繳朋友以灌酒方式讓將前夫“醉死”野外。21日下午,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該起因婚姻糾紛引起的故意殺人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王小麗、魏立明、魏世秀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十年、七年、六年有期徒刑。
1987年,24歲的重慶女子王小麗與退伍軍人杜某結(jié)婚,婚后育有一子;楹蠖拍扯啻蝿邮謿蛲跣←,加之其與外面女人有染,王小麗與杜某于2005年離婚。離婚后杜某仍在酒后無故糾纏毆打王小麗,王小麗逐漸產(chǎn)生了要除掉前夫的念頭。
今年5月初,王小麗邀約好友魏立明、魏世秀兄妹倆,表示要除掉前夫,希望兩人幫忙。兄妹倆答應(yīng)幫忙,并一起合謀如何除掉杜某。杜某在離婚后當(dāng)上了一家保險公司的業(yè)務(wù)員,喜歡喝酒。于是王小麗提出由魏世秀以買保險為名將杜某騙出來吃飯,然后和魏立明一起用酒灌醉杜某,讓其酒精中毒死亡。
6月26日,魏立明駕駛借來的黑色桑塔納轎車與王小麗、魏世秀沿涪陵至白濤公路選擇了喝酒的地點(diǎn)。6月28日下午5點(diǎn)多鐘,魏世秀以買保險為名打電話將被害人杜某約出來,魏立明喊上陪喝酒的陸某,一同來到事前選擇好的山莊吃飯。席間三人輪流與杜某碰杯,致杜某喝下了二斤多勁酒。
酒后,杜某步履蹣跚坐上魏立明駕駛的車子,魏立明駕車至涪陵烏江大橋處讓陸某下車后,魏立明、魏世秀將喝醉酒的杜某拉到重慶市涪陵區(qū)馬武鎮(zhèn)上場口外,將杜某丟在公路邊水溝里,然后兩人駕車離開。
次日杜某的尸體被過路行人發(fā)現(xiàn)報警。經(jīng)鑒定,杜某系乙醇中毒死亡。2009年7月3日,王小麗到公安機(jī)關(guān)投案,并如實交待了作案事實。案發(fā)后,被害人杜某的母親、兒子及兄弟姐妹表示杜某生前在多方面對不起王小麗,表示愿意諒解王小麗,請求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rèn)為,王小麗、魏世秀、魏立明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王小麗主動向公安機(jī)關(guān)投案,并如實交代其犯罪事實是自首行為,可以從輕處罰。同時,被害人杜某對其死亡有重大過錯,加之被害人的親屬均表示對被告人王小麗予以諒解,可對被告人王小麗酌定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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