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大學生雇未成年少女從事色情業(yè) 同學成客戶
2008年04月01日 13:22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4月1日電 臺灣嘉義警方查到一名在讀大學生經營色情傳播公司,讓未成年少女脫衣陪酒,有的少女還是學生。嫌犯的客戶中也有他的同學。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被警方查獲目前在云林某科技大學就讀一年級的林姓學生,利用去年暑假開學前,開了2間傳播公司,專門吸收未成年少女,打出每天可以領高薪的名義,做脫衣陪酒或是色情交易。
承辦警察指出,有部分學生去兼差,利用放假時間,周日、周五晚上或是周六,周日再回去學校。林姓學生和同伙就做老板兼馬夫,專門載這些小姐應召。嘉義縣警局指出,中介的對象包羅萬象,有當事人的同學,也有社會人士。
警方破獲傳播公司后,林姓學生供稱,因為工作不好找,所以想到開傳播公司,一個月可以賺6萬元新臺幣。這些話聽到警方耳里,讓警方嘆息,有竊盜前科的林姓學生到底是要讀書?還要賺黑心錢的?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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