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7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勞委會”今天指出,若要照顧因H1N1新型流感停課的子女或生病家屬,在5人以上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受雇者可請家庭照顧假,全年最多7天,雇主不得拒絕,但比照事假,可不給薪。
不過,公務人員請家庭照顧假照樣給薪,勞工請家庭照顧假可不給薪,公私部門的請假待遇大不同,讓勞工團體質(zhì)疑不公平。
“勞委會”官員則說明,公務員和勞工可請家庭照顧假都是根據(jù)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家庭照顧假的薪資計算仍要回歸既有事假規(guī)定。
官員提醒,勞工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做出其它不利處分。
至于因新流感請家庭照顧假是否啟動政府補貼薪資機制,官員表示,薪資補貼必須有特別條例立法授權(quán),將視“行政院”政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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