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出租車司機林淵晟與乘客杜贊修發(fā)生口角,把杜趕下車后駕車追撞致死,林辯稱“只想嚇嚇他”,誤將煞車當成油門,但檢察官勘驗認為,林起步到撞人,不到兩秒疾駛四十九米,可見他是有意猛踩油門加速,依殺人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杜贊修的妻子說,林被求處無期徒刑,是社會正義的表現(xiàn),但她心情上仍無法接受;何況林至今無悔意,迄今都未登門致歉。臺灣大車隊雖提出兩百二十萬元賠償,但姿態(tài)很強硬,聲稱若不接受,就走司法途徑,做法讓他們很心寒。
檢方起訴指出,靠行“臺灣大車隊”的林淵晟(三十九歲),十月二十日凌晨,從臺北市南港搭載杜贊修返回住處,途中杜質疑林繞路發(fā)生爭執(zhí),在行經八德路時,要杜下車。杜下車后,林將車倒退,停了四十四秒后,猛踩油門前進將杜撞飛,杜送醫(yī)不治。
林淵晟辯稱,他在杜贊修下車后愈想愈氣,在杜走開約一百公尺時,他將車駛近,接近杜時曾松開油門踩煞車,卻誤踩到油門,他看到杜倒地,一時緊張才離開現(xiàn)場,并非有意殺人。
檢方測量撞擊點及汽車起步點為四十九米多,發(fā)現(xiàn)從起步到撞上人不到兩秒,可見林淵晟踩油門力道很猛烈,根本沒踩煞車,因而將他依殺人起訴。
至于林淵晟辯稱,撞人后曾打一一○自首,檢方認為自首要件是“犯人在犯罪未發(fā)覺前向該管公務員告知犯罪,不逃避接受裁判!钡执螂娫捄蠹礂壾,隔天才到案,到案時警方已掌握他的身份,只能算投案,不符自首要件。
檢方沒有求處林淵晟死刑,是因他描述,杜贊修質疑他繞路而辱罵他三字經、毆打他后腦,且在他表示不收車資要讓杜下車時,杜回答“我就是要坐霸王車,不然你要怎樣?”認為林是不甘受辱才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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