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與林勤綱對理想的捍衛(wèi)不同,29歲的女檢查官林怡君對于陳水扁的論告,則更是在維護司法的尊嚴。
“林怡君是臺灣司法界的年輕一代,印象中是個比較能干的人!敝x啟大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當年林怡君是司法官訓練所第一名成績畢業(yè),原本可選擇當法官,但她表明想當檢察官,讓“司法院”高層十分惋惜。沒想到,4年后臺北地院曲折分案過程,讓她扛起扁案重責。她在法庭上引經(jīng)據(jù)典批扁犯罪,言詞細膩。
在7月28日的辯論程序中,林怡君首先展示了2008年11月11日陳水扁被收押時高舉銬著雙手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的照片,指出陳水扁根本沒有受到什么政治迫害,“其實是陳水扁在迫害政治、迫害司法”。
臺北地方法院審判長蔡守訓多次提到在臺灣的“司法院”內、“法務部”內都隱藏著陳水扁的“暗樁”,這些“司法先進人士”以及給予陳水扁脫困寶貴建議的“刑法學者”也成為考驗司法公正性的重要威脅。
為此,林怡君指控,陳水扁利用各種動作妨害司法,在看守所出書、寫求救信給總統(tǒng)馬英九,利用接見機會放話“我栽在檢察官和法官的手中,檢察官和法官一定會被人民審判”,不斷向司法施壓。
林怡君以宋太宗的戒石銘“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16字箴言,諷刺陳水扁要有公仆的良心,而整個扁案就是良心的問題。
“是什么讓你忘記選民付托,走上貪污之路?”林怡君五次叩問陳水扁的良心所在。她希望法庭用判決告訴被告、國家及人民,“貪婪不能沒有界線,貪婪的界線是司法”。
傳統(tǒng)價值的回歸
如分析人士之前所預料,陳水扁沒有放棄最后為自己辯護的機會。陳水扁當庭發(fā)表“告人民書”。發(fā)言內容涵蓋了過去八年的執(zhí)政歷程,涉及臺灣政壇多位要人,既包括當年的李登輝,也有當今的馬英九,并指責檢察官辦案標準不一。
整個過程持續(xù)了近4個小時,直至7月29日凌晨一點半左右,陳水扁的自我辯護才告結束。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陳水扁所涉及的四大弊案,觸犯貪污致罪條例的侵占公款、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圖利罪以及違反政治獻金法、偽造文書等罪名,陳水扁最重將被判無期徒刑。
此前臺灣《蘋果日報》民調顯示,有75.88%的民眾認為陳水扁一定會被判有罪,只有11.4%認為陳水扁會被釋放。
“陳水扁的判決意義對于臺灣社會而言要遠遠大于案件的本身。”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褚靜濤對《中國新聞周刊》說。
陳水扁執(zhí)政的8年也是臺灣社會價值觀陷入迷茫的8年。2000年民進黨打出“清廉、本土、改革”的旗號,占據(jù)了島內政黨的道德制高點,贏得了相當多民眾的共鳴和支持。但是此后陳水扁的行為卻完全拋棄了這些傳統(tǒng)價值。
2006年8月12日,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在發(fā)表《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行動綱領》時感嘆陳水扁治下臺灣民主、政治與社會的亂象,深感臺灣尊貴而豐富的傳統(tǒng)價值已經(jīng)不見了,號召選民起來推倒陳水扁。
“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對陳水扁的論告,讓臺灣人看到了這種價值的回歸。”王文說。在王文眼中,公訴檢察官林勤綱的自白是在說:讓眼淚灑給朋友,將正義還給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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