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14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吳淑珍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解凍遭扣押財產(chǎn),高院昨晚裁定解凍吳淑珍帳戶內(nèi)新臺幣463萬余元,而陳致中夫婦則因可用存款各有200余萬元(新臺幣 下同),又有工作薪資,財產(chǎn)續(xù)被凍結(jié)。
臺檢特偵組查扣扁家近三億元的資產(chǎn),吳淑珍與陳致中夫婦向法院聲請返還,根據(jù)臺灣高院的裁定書,審酌吳淑珍每個月開支需12萬余元,且欠390萬元律師費,高院昨晚裁定解凍吳淑珍帳戶內(nèi)新臺幣463萬余元。
裁定書上顯示,陳致中活存帳戶還有208萬余元,黃睿靚有269萬余元,和陳致中先前所稱剩幾十萬元差距甚大。合議庭審酌陳致中夫婦均有謀生能力,且一審被判的犯罪所得高達2億多元,駁回兩人聲請返還財產(chǎn)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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