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3日電 島內檢調部門偵辦力霸集團金融弊案,22日約談亞太固網副董事長王令臺及公司財務高層主管共6人,追查亞太固網涉背信的部分,6人昨夜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后,檢方認為王令臺等人涉犯重罪且有串供滅證之虞,今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王令臺及兩名財務副總陳明海、徐正雄,另三名被告則獲交保。
據“中央社”報道,這次到案者包括王令臺、徐正雄、陳明海、財務長王霞云、亞太固網主計處協理洪日爛、財務課副課長劉美玲,除王令臺等3人遭檢方聲押外,劉美玲、洪日爛、王霞云分別被諭令新臺幣10萬、30萬、20萬元交保;6人遭強制處分后,力霸案被告人數已增為14人,王令臺是繼王令一后,第二個遭聲押的王家子女。
檢調發(fā)現,力霸、嘉食化及亞太固網三家公司與力霸數十個人頭子公司間的不正常借貸、轉投資、購買公司債金額約新臺幣253億元,項目人員認為這些都應列為力霸遭掏空的損失。
其次,檢調查出,力霸集團旗下的人頭子公司與力霸、嘉食化、亞太固網間的公司債買賣金額約為100億,轉投資約為57億,非常規(guī)交易90余億,此外,亞太固網也與力霸子公司從事黃豆、玉米等大宗貨物買賣,但部分交易竟是“預付款項后,貨品無到貨”,疑為假交易。
雖然王令臺向檢方供稱,亞太固網的財務并非他主管范圍,關于亞太固網投資力霸公司債,他并不知情,過去也從沒介入,全都是父親王又曾主導,但到案的其他被告則坦承,公司簽報重大投資計劃及資金調動,都是先由財務部門擬簽呈逐級上簽,經“最上面”同意后,交由主計處撥錢執(zhí)行。
由于被告間說法差異過大,加上檢調先前搜索扣得的事證,均指向王家主導亞太固網從事非常規(guī)交易,檢方訊后認為,王令臺、陳明海及徐正雄介入甚深、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被告間有串供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三人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