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法院今天自上午九時三十分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晚間十一時庭訊結束。當審判長訊問是否仍作無罪答辯時,馬英九表示,“我相信我無罪”。審判長宣布,全案辯論終結,若檢辯雙方要提補充書狀應于八月三日前提出,訂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時宣判。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