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陳水扁凌晨在臺北地方法院5小時的聲押庭中,向合議庭法官“獨白”約2小時,直說政治抹黑司法,他聲稱特偵組執(zhí)行馬英九的旨意,要羈押他,并且藉司法打壓他。
由于“被告陳水扁”的說法,像極了“前‘總統(tǒng)’陳水扁”的說話方式,無助于法官判斷是否裁準或駁回檢察官的羈押禁見之聲請,更無關扁家涉案的事實,合議庭并沒有就他的“獨白”內容記明筆錄。
陳水扁說,特偵組是馬英九的打手,他一口氣滔滔不絕地說了約兩個小時,一派政治語匯,對于被搜證涉嫌貪污的犯罪事實置之不理。他聲稱,他是馬英九上臺后的祭旗,將自己比做頭號“臺獨”政治犯等,陳水扁在特偵組的偵查庭隱忍許久,在臺北地方法院聲押庭中全都爆開,說個不停。
驗傷后回法院要求上廁所
特偵組昨天晚間派出三位檢察官蒞庭論告,臺北地院則由法官劉煌基、葉力旗、劉秀群組合議庭審押,陳水扁一進入聲押庭,即表示被法警攻擊,被裁準帶往臺大醫(yī)院驗傷,庭訊拖到今天凌晨0時30分才開始。
陳水扁一回到臺北地院第二法庭,似乎還不愿面對審判,他要求先上廁所,被法警戒護帶到臺北地院地下室候審室牢籠中的廁所如廁,這可能是他22年前因蓬萊島誹謗案入監(jiān)來,第一次和冰冷的鐵欄桿近距離的接觸。
庭訊中不時扶著受傷右手臂
正式開庭后,陳水扁一反偵查中行使部分緘默權的態(tài)度,不時以左手扶著受傷的右手臂肌肉,坐著聽訊,他自備一張A4大小的白紙,一邊聆聽特偵組論告,一邊在紙上以文字、符號、圖表等做筆記,俟機一一回擊檢察官的控訴,希望向法官喊冤。
當審判長詢問陳水扁有無辯解時,陳水扁未就法律爭點進行說明,似乎將洗錢案開辦以來所有南北取暖的對象,投射到合議庭三名法官的身上,而他的發(fā)言內容,融合這一段時間取暖時的發(fā)言精華,有關被政治迫害的事,無所不談,法官也讓他暢所欲言。
陳水扁在法庭內的發(fā)言,大量占據兩名委任律師鄭文龍、鄭勝助替他涉案辯護的時間,他只將短暫發(fā)言權利丟給律師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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