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貢r間二月二十三日開始在溫哥華舉行的“艷照門”案法庭取證工作于二十四日結(jié)束,陳冠希再次出庭,聆聽法庭筆錄,并在自己的口供上簽字核實。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暫時沒有回香港的打算,案件完結(jié)前沒有考慮復(fù)出娛樂界,也沒有考慮過在北美發(fā)展娛樂事業(yè)。 中新社發(fā) 小趙 攝
日前,走出艷照門陰影的陳冠希接受內(nèi)地媒體采訪,說起了這兩年不為外界所知的生活,“這兩年我多一點時間去真正整理我的生意,兩年前我要拍電影,要錄音,有自己的媒體公司,要陪我的家人……有我的情人,有太多的東西了。這幾年我真正考慮CLOT(陳冠希自創(chuàng)的服裝品牌)以后會變成什么樣的品牌,它未來的發(fā)展。要不是前兩年拍電影和唱歌,這兩家店早就開起來了。”前段時間有傳言稱,陳冠希的兩家店得以順利開張是因一個女富豪的鼎力相助,陳冠;貞(yīng)道:“網(wǎng)上的消息都是不實的報道。錢,就是我們做三個禮拜的生意賺到的,每一分都是我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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