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澳門回歸后,具有博彩性質(zhì)的旅游娛樂業(yè)還能繼續(xù)存在嗎?

   澳 門 是 一 個(gè) 美 麗 的 海 島 城 市 , 近 年 每 年 前 往 觀 光 旅 游 的 人 次 超 過 8 0 0 萬 ; 旅 游 娛 樂 業(yè) 收 入 占 本 地 生 產(chǎn) 總 值 的 四 成 以 上 , 是 澳 門 的 第 一 大 產(chǎn) 業(yè) 。 澳 門 的 旅 游 娛 樂 業(yè) 除 旅 行 社 、 酒 店 、 餐 飲 業(yè) 外 , 最 具 特 色 的 是 博 彩 業(yè) , 包 括 幸 運(yùn) 博 彩 、 跑 馬 、 跑 狗 、 白 鴿 票 、 彩 票 等 多 種 形 式 , 由 澳 門 旅 游 娛 樂 公 司 專 營 。 1 9 6 1 年 , 葡 萄 牙 制 定 法 律 , 宣 布 澳 門 為 旅 游 區(qū) , 允 許 以 博 彩 作 為 特 殊 娛 樂 。 從 此 以 后 , 澳 門 的 博 彩 業(yè) 開 始 迅 速 發(fā) 展 , 獨(dú) 領(lǐng) 風(fēng) 騷 , 成 為 澳 門 經(jīng) 濟(jì) 的 一 大 支 柱 , 并 使 澳 門 與 美 國 的 拉 斯 維 加 斯 、 摩 納 哥 的 蒙 特 卡 洛 合 稱 為 “ 世 界 三 大 賭 城 ” 。 目 前 , 澳 門 政 府 每 年 的 財(cái) 政 收 入 有 四 成 左 右 來 自 博 彩 稅 , 博 彩 業(yè) 及 與 其 相 關(guān) 行 業(yè) 的 從 業(yè) 人 員 約 在 兩 萬 以 上 。

   為 了 體 現(xiàn) “ 一 國 兩 制 ” 的 方 針 政 策 , 基 本 法 第 1 1 8 條 遵 循 澳 門 原 有 的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和 生 活 方 式 不 變 的 原 則 , 規(guī) 定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可 根 據(jù) 本 地 整 體 利 益 , 自 行 制 定 旅 游 娛 樂 業(yè) 的 政 策 。 這 一 規(guī) 定 表 明 , 回 歸 祖 國 后 , 澳 門 的 博 彩 業(yè) 會 繼 續(xù) 合 法 地 存 在 , “ 舞 照 跳 , 狗 照 跑 , 賭 照 開 ” , 仍 然 是 澳 門 社 會 一 個(gè) 獨(dú) 特 的 景 觀 , 中 央 不 會 作 出 干 預(yù) , 更 不 會 把 內(nèi) 地 的 有 關(guān) 政 策 搬 到 澳 門 來 。 當(dāng) 然 ,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qū) 在 制 定 旅 游 娛 樂 業(yè) 政 策 時(shí) , 也 要 全 面 考 慮 各 方 面 的 社 會 因 素 , 以 保 持 社 會 穩(wěn) 定 , 促 進(jìn) 經(jīng) 濟(jì) 發(fā) 展 為 根 本 出 發(fā) 點(diǎ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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