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桂林十月九日電(劉清永)廣西桂林“十·二”市中心廣場爆炸案,經警方四天五夜偵查已告破。
十月二日晚九時三十五分左右,在桂林市中心廣場發(fā)生一起爆炸案,當場死一人,傷十余人。爆炸發(fā)生后,公安機關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疏導交通,維持秩序,組織搶救,并進行現場勘查及調查。據警方現場勘查,初步認定此案為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引爆爆炸物自殺所致。
現已查明,自我引爆身亡者為四十五歲未婚男性舒延武,系桂林市靈川縣大境瑤族鄉(xiāng)永同村委毛家?guī)X村人。據反映,舒經常在外務工,身負債務。
案發(fā)后,桂林市委書記李金早、市長莫永清等官員迅速趕到現場和醫(yī)院,就案件偵破、現場處置、傷員救治、善后工作及進一步做好節(jié)日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措施。官方并于當晚向傳媒迅速通報了案情。
昨天下午,桂林市委書記李金早等前往市公安局看望破案有功的公安干警,稱贊警方在這次破案中指揮正確,行動迅速,偵查措施有力。廣大干警全力以赴,連續(xù)作戰(zhàn),廢寢忘食,因而在很短時間內成功告破。
據介紹,目前爆炸案中的大部分輕微傷者已出院,部分輕傷者經觀察治療也將在近期出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