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7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在日前的代表委員咨詢會上,北京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濟適用房回購政策將針對新建的經適房。此外,北京市政協(xié)委員任志強提案建議,經適房建設應“小集中,大分散”。
回購政策正在研究
前日,北京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回購的政策正在研究中,已經討論過多次。目前初步確定,回購僅僅針對以后新建的經濟適用房,并且在銷售環(huán)節(jié)就將告訴購買者,該房屋不能進入市場交易;而政府在回購的時候,價格也不會一刀切,而是針對不同的地段、不同的年限的住宅執(zhí)行不同的價格。在這中間,會考慮到房屋的折舊、回購的時間段等因素,以合適的價格進行回購。預計該政策將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出臺,此后,經濟適用房將完全采用封閉運作,實行合理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已建成經適房擬按照原有政策執(zhí)行
針對諸多市民反響強烈的已經建成的經濟適用房,擬按照原有政策執(zhí)行,只要經濟適用房購買年限達到5年,并且交納一定的土地補償金,則可進入市場交易。
同時,針對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資格,今后將更加嚴格,杜絕投資類的行為發(fā)生。就購買資格而言,收入將不是唯一考慮的因素。除了收入之外,還將考慮到市民其他方面的經濟情況,比如現(xiàn)有住房狀況等。該負責人表示,北京市建委將成立專門的部門,專門負責保障類住房的政策制定、管理等工作。
委員提案
任志強建議經適房內循環(huán)
在本次政協(xié)會上,政協(xié)委員、北京華遠新時代房地產公司總經理任志強向大會提交了經濟適用房內循環(huán)等提案,建議經濟適用房經審核,經市民使用后再由政府回購,重新投入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應中,不作為商品房買賣。
任志強向本次大會提交提案,建議經適房的建設、使用和回收要實行“內循環(huán)”,即政府對低收入者,保障其有地方住,而不是幫他把房子變成財產,應避免經濟適用房成為商品房,應只給居住權和部分產權。
任志強提案的具體做法是借鑒英國模式,讓居住者享受局部產權,同時,政府明確房屋回收標準。
任志強還建議,經濟適用房不能成片建,應按照“小集中,大分散”方式建設,“現(xiàn)在來看,政府的規(guī)劃也采取了這種方式”他說。
任志強說,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保障性住房”概念,專門針對中低收入者提供,包括兩限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以及廉租住房,“過去經濟適用房一般是賣,現(xiàn)在可售可租,最后由政府回購,但具體回購政策還沒最后確定”。
對于廉租房,他建議,不可能給使用者全部產權,可以由政府提前購買全部產權,再租給符合條件的使用者,最后再賣給政府。另一種做法是政府和市民共同擁有產權;還有一種做法是政策性租賃房,政府貼息貼租,天津已經實施了這種政策。
他透露,北京市擬于今年進行住房普查,為政策的實施做鋪墊。(蔣彥鑫 申劍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