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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書記親自過問 哈爾濱復查“寶馬撞人案”

2004年01月12日 07:25

  中新網(wǎng)1月12日電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1月10日晚,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人正式發(fā)表談話稱: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蘇秀文“寶馬肇事案”,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政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正在嚴肅認真地開展調查、復查工作。這是政府方面首次對已經(jīng)公開宣判的“寶馬肇事案”作出公開表態(tài)。

  報道稱,談話指出,重新調查的重點問題包括:案件的定性是否準確?量刑是否適度?審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敗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2003年12月30日,在黑龍江省委書記宋法棠主持下,省委常委會議對此案進行了研究,確定由政法機關依法進行調查、復查。

  2003年10月16日上午10時26分許,代義權駕駛農用四輪車在哈爾濱撫順街,與被告人蘇秀文停靠在路邊的寶馬吉普車相剮。蘇秀文下車辱罵并毆打代,后被圍觀群眾勸開。蘇遂上車,突然寶馬車向前沖出,將站在該車前方的被害人劉忠霞(代義權之妻)當場撞死,另有12名圍觀群眾被撞傷。公安機關于當日在現(xiàn)場將蘇秀文抓捕。2003年12月20日,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被告人蘇秀文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這一判決結果引起輿論大嘩;ヂ(lián)網(wǎng)上開始傳說,“蘇秀文是黑龍江省某領導親屬”,另外蘇秀文的丈夫是大老板,“用錢買通了關系”、證人被“封口”等等。綜合起來,人們對“寶馬肇事案”的種種質疑包括:

  案件的定性是否準確———蘇秀文究竟是“操作失誤”、“交通肇事”,還是“過失殺人”甚至“故意殺人”?

  量刑是否適度———“判二緩三”是否判輕了?

  審理程序是否合法———公安機關取證是否翔實?為何所有證人一概沉默?

  是否存在司法腐敗問題———有沒有高層領導背后操控此案?司法機關是否辦了“人情案”?

  對于公眾提出的種種疑點,當?shù)卣C關公開承諾:“盡快給公眾一個負責任的答復”。本報將對此案的進展保持關注。

  專家點評

  根據(jù)此案公開庭審的詳細報道,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陳光中認為,此案在程序上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一是調查階段,代義權在交警隊做筆錄時指控蘇秀文“故意殺人”,那么交警應按這一線索深入調查,如感覺確有殺人的嫌疑,應將此案移送到刑警隊。他們未做這一努力;二是庭審階段,十幾位證人無一人出庭,且書面證言互相矛盾。目擊證人的證言真實性需要當庭對證,而庭審中這一重要程序被省略了。

  關于量刑問題,陳教授認為,本案1死12傷,后果嚴重,對蘇秀文的判決明顯偏輕。

  他認為,此次重新調查為下一步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做了準備。但法院及原來參與調查的人員應該回避。(蘇顯龍)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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